達摩祖師《一心戒文》
一、於自性靈妙常住法中,不生斷滅之見,名不殺生。
二、於自性靈妙不可得法中,不生可得之念,名不偷盜。
三、於自性靈妙無著法中,不生愛著之念,名不淫欲。
四、於自性靈妙不可說法中,不說一字,名不妄語。
五、於自性靈妙本來清淨法中,不生無明,名不飲酒。
六、於自性靈妙無過患法中,不說過罪,名不說過。
七、於自性靈妙平等法中,不說自他,名不自讚毀他。
八、於自性靈妙真如週遍法中,不生一相慳執,名不慳貪。
九、於自性靈妙無我法中,不計實我,名不瞋恚。
十、於自性靈妙一如法中,不起生佛二見,名不謗三寶。

  一心戒文,相傳為達摩祖師所撰,可說是禪門中具體的戒條。其實這十條戒文「殺生、偷盜、淫欲、妄語、酤酒、說四眾過、自讚毀他、慳貪、瞋恚、毀謗三寶」等,即是菩薩戒中的十重戒,而以自性本淨的方式來做演釋。

  因自性本空,所以無罣礙處,故能靈妙,有礙就不靈不妙了。自性若有實質,則自心已被實質之物充滿,如何還能容納他物呢?因為自性非實有,所以才能無礙;若自性是沒有,那沒有就沒有了,又怎麼能產生種種功能運作呢?所以自性本空,是非空非有的空、是本具靈妙功能的空。

  也因為自性本身有能變之能,又有不變之體,故稱靈妙,而具足萬法為萬法之源。此法是離常、斷二邊,是離非常,非斷二邊。離一切言說思量,而無生滅變易。

  所以這個常、非是常、是名為常,故假名為常住法。也是本來就在那裡,本性如如,沒啥可得不可得。不可得處,如何貪著,所以亦是無著法。無形無象,如何可說,所以是不可說法。從本以來清淨無變易。過患是由空中的微細過患種子所發芽生出,而非空性本身能生過患,所以是無過患法。因取捨是外緣,非自心能取捨自心,如人不能自己舉起自己般,所以無取捨,故說平等。因無自他二性,純然打成一片,故說真如而能週遍。亦是無我執性,無他害我執性。故萬即一、一即萬,稱萬法一如也。

  《六祖壇經》有云:『「心地無非自性戒,心地無癡自性慧,心地無亂自性定。不增不減自金剛,身去身來本三昧。」誠聞偈悔謝,乃呈一偈:五蘊幻身,幻何究竟?回趣真如,法還不淨?師然之。復語誠曰:汝師戒定慧,勸小根智人;吾戒定慧,勸大智根人。若悟自性,亦不立菩提涅槃,亦不立解脫知見。無一法可得,方能建立萬法。若解此意,亦名佛身,亦名菩提涅槃,亦名解脫知見。見性之人,立亦得,不立亦得。去來自由,無滯無礙。應用隨作,應語隨答。普見化身,不離自性,即得自在神通,遊戲三昧,是名見性。志誠再拜啟師曰:如何是不立義?師曰:自性無非、無癡、無亂,念念般若觀照,常離法相,自由自在,縱橫盡得,有何可立?自性自悟,頓悟頓修,亦無漸次,所以不立一切法。諸法寂滅,有何次第?志誠禮拜,願為執侍,朝夕不懈。』

  故而自性靈妙,本具戒體,本具八萬四千莊嚴,所以我們當向何處持戒,以何為持呢?持者豈能自持,當向一心求去而戒自顯也!

  《華嚴經》有云:『亡失菩提心,修諸善法,是名魔業。』而這勝義之菩提心,於無明障覆之心中,端賴世俗之行、願菩提心而能顯現。勝義雖本具如如,然非佛無以真實圓遍的了知。菩薩雖見,猶僅數分,難見全貌。故不受佛戒者,名天然外道!欲學佛道者,當於三寶所依前求受佛戒才是。

 

茲附錄《梵網經》菩薩戒之十重戒原文如下:

『佛子諦聽:若受佛戒者,國王,王子,百官,宰相,比丘,比丘尼,十八梵天,六欲天子,庶民,黃門,婬男,婬女,奴婢,八部鬼神,金剛神,畜生,乃至變化人,但解法師語,盡受淂戒,皆名第一清淨者。

佛告諸佛子言:有十重波羅提木叉,若受菩薩戒,不誦此戒者,非菩薩,非佛種子。我亦如是誦;一切菩薩已學,一切菩薩當學,一切菩薩今學。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,應當學,敬心奉持。

《殺戒》
若佛子;若自殺,教人殺,方便殺,讚歎殺,見作隨喜,乃至咒殺。殺因,殺緣,殺法,殺業。乃自一切有命者,不得故殺。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,孝順心,方便救護一切眾生,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盜戒》
若佛子;自盜,教人盜,方便盜,咒盜。盜因,盜緣,盜法,盜業。乃至鬼神有主,劫賊物,一切財物,一針一草,不得故盜。而菩薩應生佛性,孝順心,慈悲心,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,而反更盜人財物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淫戒》
若佛子;自淫,教人淫,乃至一切女人,不得故淫。淫因,淫緣,淫法,淫業。乃至畜生女,諸天鬼神女,及非道行淫。而菩薩應生孝順心,救度一切眾生,淨法與人。而反更起一切人淫,不擇畜生,乃至母女姐妹六親行淫,無慈悲心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妄語戒》
若佛子;自妄語,教人妄語。妄語因,妄語緣,妄語法,妄語業。乃至不見言見,見言不見,身心妄語,而菩薩常生正語,正見,亦生一切眾生正語,正見。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,邪見,邪業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酤酒戒》
若佛子;自酤酒,教人酤酒。酤酒因,酤酒緣,酤酒法,酤酒業。一切酒不得酤,是酒起罪因緣。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;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說四眾過戒》
若佛子;口自說出家,在家菩薩,比丘,比丘尼罪過,教人說罪過。罪過因,罪過緣,罪過法,罪過業。而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,說佛法中非法非律,常生慈心,教化是惡人輩,令生大乘善信。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自讚毀他戒》
若佛子;自讚毀他,亦教人自讚毀他。毀他因,毀他緣,毀他法,毀他業。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,惡事向自己,好事與他人,若自揚己德,隱他人好事,令他人受辱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慳惜加毀戒》
若佛子;自慳,教人慳。慳因,慳緣,慳法,慳業。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,隨前人所須一切給於與。而菩薩以惡心瞋心,乃至不施一錢,一針,一草;有求法者,不為說一句,一偈,一微塵許法,而反更罵辱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瞋心不受悔戒》
若佛子;自瞋,教人瞋。瞋因,瞋緣,瞋法,瞋業。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,常生慈悲心,孝順心。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,乃至於非眾生中。以惡口罵辱,加以手打及以刀杖,意猶不息。前人求悔,善言懺謝,猶瞋不解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《謗三寶戒》
若佛子;自謗三寶,教人謗三寶。謗因,謗緣,謗法,謗業。而菩薩見外道及餘惡人,一言謗佛音聲,如三百矛刺心。況口自謗,不生信心,孝順心,而反更助惡人,邪見人謗者,是菩薩波羅夷罪。

  善學諸仁者。是菩薩十波羅提木叉。應當學。于中不應一一犯如微塵許。何況具足犯十戒。若有犯者不得現身發菩提心。亦失國王位轉輪王位。亦失比丘比丘尼位。亦失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佛性常住妙果。一切皆失墮三惡道中。二劫三劫不聞父母三寶名字。以是不應一一犯。汝等一切諸菩薩今學當學已學。如是十戒應當學 敬心奉持。』

 

解釋文出處:

https://blog.xuite.net/dakuan000/twblog/102552405-%E9%81%94%E6%91%A9%E7%A5%96%E5%B8%AB%E3%80%8A%E4%B8%80%E5%BF%83%E6%88%92%E6%96%87%E3%80%8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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